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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八旬老人家中的庭审,“观护”了诉讼背后的“老养残”

陈润文、刘晓丽 上海高院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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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不太一样的庭审。


一个四方形的小桌旁,年过八旬的汪老伯和老伴对面,坐着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而陪在两位老人身边的,还有3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


4月26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白云上门审理了这样一起申请鉴定特别程序案



面对“老养残”

 如何全流程观护? 


在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一栋普通的居民楼里,住着年迈的汪老伯夫妇。二老今年均已年逾八十,这本是应该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年纪。然而,他们的独生子汪先生自十四五岁起便患上精神疾病,后被鉴定为精神一级残疾,此后便一直住在上海某精神卫生中心,今年已经58岁了。


因为这样的特殊家庭情况,多年来,两位老人不但无法享受子女的照料,还要看顾精神残疾的儿子。考虑到儿子年岁已高,为了更好地看护儿子、完成补助金领取等事宜,汪老伯无奈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申请鉴定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将自己作为儿子的监护人。


根据静安区人民法院创新打造的“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 点击查看详情),对于受理的涉老案件,按照不同情况,在审判业务系统中以“红黄绿”三色进行分级分类标记,标签随案流转,法官根据其提示采取相应的观护举措。在这起典型的“老养残”类的申请鉴定特别程序案件中,汪老伯与其妻子均系高龄老人,且日常行动极为不便。立案之初,该案在审判业务系统中被标记为“一级红色”红色对应着行动不便、精神状况欠佳等情形的高龄老年当事人。这样标记的案件自立案环节起,涉案老人就会获得全程引导、陪护和帮助。


考虑到这个案子的特殊情况,担任主审法官的白云决定,将法庭“搬”到汪老伯家中。


居委陪同庭审

 架起“连心桥” 


这场开庭在汪老伯家中的一个四方形的小桌旁进行,除了案件当事人汪老伯和老伴外,还多了3名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他们也陪同两位老人一同参加庭审。


原来,考虑到汪老伯的诉讼能力可能不足,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由居委会书记和两名了解老人家庭情况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汪老伯参与庭审。这样做,既可以为老人释明法律,又可以让老人更好地表达自身意愿,避免老人出现“说不清理还乱”的尴尬局面,在法官和老年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当白云在庭审过程中询问汪老伯举证、出示证、申请事项等法律专有名词时,一旁的汪老伯频频向居委会工作人员询问:“什么叫‘我申请的事项’?”“‘举证、出示证据’是什么意思?”


考虑到汪老伯对法言法语不熟悉,白云暂时休庭。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立刻帮助法官用汪老伯熟悉的例子耐心作出解释,并帮助老人回忆家中的琐事和亲友关系,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而且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理解偏差而导致的诉累。



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庭审有序进行。白云按照流程询问:“申请人对于本案的审理,还有什么意见吗?”汪老伯没听明白,连连摆手:“没有没有,你们都上门来帮我们解决问题了,我感谢都来不及。”见状,白云再次宣布休庭,笑着向他解释这个“意见”是指对于案件审理还有没有事实或法律上的意见主张,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帮忙解释:“就是你有什么想表达的观点,还有什么心里话想和法官讲一讲。”两位老人这才恍然大悟。白云于是继续开庭,汪老伯点点头,表示没什么意见,只是希望人民法院尽快判决,把儿子监护权问题解决好,后续办事也方便一些。通过居委的居中“翻译”,老人无障碍参与了庭审。


“观护”人生

 不仅是一案 


“汪老伯,本庭向你询问,你是否要申请宣告儿子汪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你自己做他的监护人?”围绕案件的焦点,白云询问汪老伯的真实意愿。


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白云决定判决汪老伯担任儿子汪先生的监护人,照顾汪先生的一切事宜,保护好其利益。


“法官的意思是你们要是想清楚了,就把这个监护意愿征询表和如实承诺保证书签一下,法官就可以有法律依据,判决你做你儿子的监护人了。”居委工作人员在一旁说。


“好的,好的,谢谢,谢谢,法官为我们家的事情费心了!”意愿得到确认后,汪老伯心里的一块大石终于落地,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一案结,“观护”仍在继续。白云详细地了解汪老伯的家庭情况,确认二老每月的退休金足够贴补儿子在精神卫生中心的花销,并询问老人之后的生活打算:如果以后他们老两口也丧失了行为能力,谁来负责照管他们一家三口?得知汪老伯的老伴尚有一位关系好的侄子在外地后,白云主动提出愿意帮助二老与侄子联系,建议双方可以拟定一个照管协议。


法官的暖心举措让汪老伯十分感动,也为这个家庭妥善处理了一桩烦心事。在白云看来,“观护”应该是全要素、全方位的,不仅指生命健康、人身财产上的关心和保护,更重要的是回应老年人在思想、精神、生活方面的多元需求。


最终,近1小时的开庭结束。白云临行前,仍然放心不下,再三叮嘱老人:“不要贪便宜去保健品店领土鸡蛋,房产证千万要看好,存款单、银行卡也要收好……”这并不是她第一次遇到“老养残”的案件,但白云总记得作为家事审判一线法官,自己办的不仅是案子,案件处理结果还关系着当事人的人生


这起案件的顺利办结,是静安区人民法院创新践行“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下的一个缩影。在全流程的观护中,向前一步、能动履职,有效减少老年当事人诉累,真正为老人解心结,实现案结事了,提升老年当事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文字:陈润文、刘晓丽

摄影:陈润文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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